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中气载放射性物质的取样原则以及对取样方法与设备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气载放射性物质监测的各类工作场所、管道和烟囱以及大气环境的空气取样。 了解更多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核设施地下水、地表水(不包括海水)、工艺排放水的采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各单位。 了解更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了解更多
本标准规定了核热电厂辐射控制的基本原则和防护标准,以及选址、设计、运行和退役的辐射防护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热电厂,核供热厂也可参照执行。 了解更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了解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及《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确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监测、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监测以及辐射设施退役、废物处理和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监测项目、监测布点、采样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规定了监测报告的编写格式与内容等。 了解更多
本标准是对GB/T 18102-2000版本的修订,与此前版本相比,本版本修订了甲醛释放量和表面耐磨的分类,修改了吸水厚度率、甲醛释放限量两个指标的试件制取、性能指标与检验方法。 了解更多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了解更多
实木复合地板 了解更多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