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系列专题——放射性物质检测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系列专题——放射性物质检测

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强制实施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国标与1985年版相比,检测指标从35项增加到了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检测中,如果饮用水的放射性指标超过相应的指导值,则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检测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过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测和水质检验方法。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GB/T 5750.1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
本标准规定了三种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α放射性核素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的方法,也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α放射性核素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的方法。
·相关仪器
低本底α、β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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